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日前,有媒體援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消息稱,針對實踐中學校體育課時被占用的問題,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的體育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學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確保體育課時不被占用。通過立法推進學校重視體育,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基礎教育實行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這是教育法的基本規定。然而,從學校教育的具體現實看,存在崇尚智育(知識教育),邊緣化或者弱化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其他教育的問題。開齊開足體育課,其實早有明確規定,然而卻沒有得到嚴格落實。
一些觀點認為,這是教育評價體系“唯分數”“唯升學”導致的。由于中考、高考不考體美勞,因此,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重視不夠。照此思路,要讓學校、家庭重新重視這幾方面的教育,就應當把這幾方面的內容納入中高考。然而如此一來,學生的升學考試負擔必然更重,同時這些教育也會出現應試化傾向,即學校圍繞考試內容開展教學,學生也圍繞提高分數進行學習。
事實上,包括體育在內的“非智育”內容弱化和教育評價關系不大,更主要的問題是沒有堅持依法治教。通俗地說,學校必須按教育法律規定,開齊開足所有國家規定的課程,不開齊不開足就是違法。但是,對于學校不開齊不開足國家規定課程的做法,不少地方教育部門卻不追究責任。早在幾年前,教育部就要求學校要每天上好一節體育課,組織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但真正做到的并不多。
進一步說,當前一些地方以升學率評價學校辦學,而不是督促學校按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給學生提供完整的德智體美勞教育,就已經是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此處的“違法”之嫌,又存在于兩個層面。其一,沒有按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的要求,保障教育投入,保障學校美育、體育、勞動教育等師資建設和場地設施建設。一些地方甚至把基礎教育各學科按是否納入中高考而分為“主科”“副科”,明確首先保障“主科”教師和教育資源。體育、美育等因是“副科”而不受重視且缺少必要師資和場地,這種情況在不少地方都存在。
其二,沒有按照教育法律的規定,履行依法監督學校辦學的職責。地方政府應該監督學校依法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課程,對于那些為追求考試成績、升學率,而不開齊或擠占體育、美育課的違規辦學行為,要嚴厲制止。此外,教育部門對一所學校開展辦學評價,也應首先圍繞是否合規,而不是上來就看升學考試科目的成績、升學率等。
當前,許多地方政府把升學率作為教育政績的導向,從根本上說,是沒有盡到發展教育的法定責任。除了追求功利的升學結果,導致學校辦學短視化、功利化外,此舉還破壞了基礎教育生態。比如,強調普高率、本科率,本質就是歧視職業教育。要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地方政府不該只關注學校的升學情況,并圍繞升學配置教育資源,而應重視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的具體落實情況。
一言以蔽之,當前應通過強化依法治教,引導地方政府扭轉功利教育發展觀,堅持以“五育并舉”為出發點和目標,保障學校的教育投入,全面提升“五育”的質量。